信用文化

法治 诚信底线最忠实的守护者

点击率:4077发布日期:2016-06-27文章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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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共有16处涉及法治方面的内容,彰显了浓浓的法治精神,体现了鲜明的法治思维。

其中,强调“依法依规”的表述有7处,包括依法依规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当事人权益、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依法依规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等;强调“法律法规”的表述有9处,包括推动信用法律法规建设、继续研究论证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按照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按照强化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修订现行法律法规等。

这样一份专门针对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始终散发着如此强烈的法治气息。这意味着在中国的信用建设中,法治被放到一个更加显著、更加重要的地位。

回顾历史,依靠伦理道德去维护诚信,在我国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曾几何时,国家和社会治理主要依靠伦理道德建设。成为诚信的君子,是古代圣贤孜孜以求的目标。与那些拥有深厚法治传统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相比,法治在中国的诚信建设中少有作为。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过程中,由于社会交往和交易活动在更大的空间范围、更大的时间跨度内展开,过去的“熟人社会”已经悄然转变为“陌生人社会”,过去人和人之间依靠道德伦理维系起来的信任关系变得如此脆弱,人们甚至被教导“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其实,人类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既是一部伟大的艰苦奋斗历史,同时也是人性的各种弱点和丑恶展现、抑制的历程。美国历史学家戈登所撰写的《伟大的博弈》一书中讲到,华尔街曾一度沦落为人性堕落的大阴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诱惑十分强大,为失信失德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单靠道德教化,寄希望于个人的良好道德,已不足以维系一个诚信的社会。在近期的魏则西事件中,医院科室承包、百度推广助力、搜索信息竞价显示,更凸显了社会的信任危机和市场伦理道德的陷落,引发了公众的愤怒。

因此,唯有运用“陌生人社会”之下非人格化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去约束双方的行为,用法治化的手段去实现和救济个体的权力,才能守住诚信底线,净化诚信环境,而道德教化也才能有更大的作为空间。毫无疑问,如果法治没有能够为社会守住诚信的底线,那我们就更不要指望靠道德教化去实现更高程度的社会诚信。

当今中国正在开展一场涉及13亿中国的信用建设行动。在这场信用建设行动中,我们要注重依靠法律和制度保住诚信的底线。我们有幸身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信息技术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兴起,为我们在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时间打造信用评价、信用约束机制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法律和制度之绳因而会更加有力量。因此,唯有用法律和制度守住诚信的底线,我们才能藉由理念倡导、道德教化去提升社会的诚信水平,使得诚信最终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

也唯有如此,诚信才能既“内化于心”,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追求,又能“外化于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此次国务院发布的信用建设指导意见,从始至终渗透着法治精神,这让我们有理由深信,法治终将成为诚信底线最忠实、最可靠的守护者。

作者:王 伟(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经济法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