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2016年第4季度对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邛崃市、大邑县等区域内的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冬季取暖用品(室内加热器、电热毯、暖手袋)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分别对室内加热器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项目,电热毯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等项目,电暖袋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质量检测。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中,取暖用品中电热毯全部合格。室内加热器和暖手袋部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项目。
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