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及释义、指标和内容、限制性条款。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的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企业公共信用
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获得公众信任,建立公共信誉的意愿、行为和能力。
3 等级划分及释义
企业公共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设置为八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以及D级。每个细分级别的微调,可在细分级别表示字母后加上“+”或“-”表示。例如,A级可微调为A+级或A-级。AAA级为最高,可向下微调。D级为最低级别,不再细分差别、不做微调。企业公共信用各等级释义见表1。
等级划分及释义
等 级 |
释 义 |
评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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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AA |
企业信用意识很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领域公共信用记录很好。 |
85分(含)至100分 |
AA |
企业信用意识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领域公共信用记录好。 |
75分(含)至8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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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企业信用意识较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领域公共信用记录较好。 |
65分(含)至7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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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 |
企业信用意识一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领域公共信用记录一般。 |
55分(含)至6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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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
企业信用意识较差,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般,在个别领域有轻微不良信用记录。 |
45分(含)至55分(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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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企业信用意识差,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差,在个别领域有不良信用记录。 |
35分(含)至45分(不含) |
表1(续)
等 级 |
释 义 |
评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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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C |
企业信用意识缺失,有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不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多个领域有不良信用记录。 |
35分以下 |
D |
D |
企业濒临倒闭、被吊销执照或严重失信。 |
—— |
4 指标和内容
具体见表2。
指标和内容
二级指标 |
内 容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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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20分) |
工商登记 (6分) |
工商营业执照 |
用于评价企业申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税务登记 (2分) |
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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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登记 (2分)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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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年限 (3分) |
企业连续经营的时间 |
经营年限越长,表明企业希望长期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意愿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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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 (3分) |
股东构成和股份结构明细 |
主要投资者实力以及股权结构合理性能够反映企业是否具有长期经营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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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力 (4分) |
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 |
用于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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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27分) |
劳资关系 (5分) |
企业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
反映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对员工履行相应义务。 |
安全生产 (3分) |
安全生产情况及社会影响。 |
反映企业在安全生产、环保、信贷、司法诉讼等领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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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3分) |
环境保护情况及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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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纠纷 (3分) |
诉讼纠纷情况及社会影响。 |
||
纳税记录 (5分) |
企业纳税情况 |
反映企业照章纳税情况,也能体现企业对当地税收、经济的贡献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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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贡献 (3分) |
提供公益岗位、社会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
体现企业在当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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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披露 (5分) |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及公开披露情况 |
体现企业对自身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水平。 |
表2(续)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 容 |
说 明 |
经营管理 (22分) |
企业资质或认证 (3分) |
企业自愿取得的资质或认证情况 |
反映企业自身信用意识、内控制度建设、信用管理水平以及持续发展的潜质。 |
信用管理 (5分) |
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建立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配备信用管理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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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3分) |
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
反映企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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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素质 (3分) |
职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情况 |
反映企业对文化和教育的重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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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 (5分) |
三年内合同履约情况 |
反映企业在商业领域与交易对手之间的信用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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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信用 (3分) |
企业在经营或服务过程中的信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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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20分) |
财务管理 (5分) |
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建立,财务岗位设置情况 |
反映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水平 |
财务信息 (5分) |
两年内的财务报告和披露、报送情况 |
反映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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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情况 (5分) |
两年内的业务收入及盈利情况 |
反映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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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 (5分) |
企业在银行的信贷情况 |
反映企业和银行的信贷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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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 (11分)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信用记录 (3分)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信用记录 |
反映企业主要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共道德的情况。 |
社会形象信用记录 (3分) |
获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奖惩情况;投诉情况;舆论监督和媒体宣传或曝光情况。 |
反映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公众等对企业的认可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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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5分) |
企业主动接受第三方信用评价情况 |
体现第三方对企业在各领域信用状况的客观评价,反映企业在各领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信用积累。 |
5.1 一般规定
注销企业不予划分等级。被评对象存在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事项,应视情况对其等级进行限制或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5.2 限制性条款
被评对象存在下列情形时,其等级应予以限制:
a)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总得分不超过65分);
b)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总得分不超过65分);
c) 接受评估时仍存在贷款本息拖欠情况(总得分不超过75分);
d) 发生严重劳资纠纷(总得分不超过75分);
e) 企业、主要投资人、高管人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且有较恶劣的影响(总得分不超过65分);
f)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总分不得超过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