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新的收费项目、标准出台后,5月11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全省近期查处的4家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的违规行为、全省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等进行了通报。
四起司法鉴定违规行为被通报
四川某司法鉴定所“天价鉴定收费案”;
四川某机动车司法鉴定所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能力范围开展鉴定活动;
王某投诉四川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超范围鉴定;
重庆12家司法鉴定机构联名投诉四川某司法鉴定所涉嫌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采血点;
首次实行诚信执业评估
为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贴“等级标签”
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永介绍,今年5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强化“两结合”管理措施,将对司法厅审核登记的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进行诚信执业评价,评定诚信登记。诚信执业首次评估已经在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中全面铺开。
什么是“两结合”管理措施呢?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评估内容及量化分值为:基础指标(80分)、鼓励加分(20分),总分100分。然后将分值和等级相结合,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评定分值,转化为相应的星级等次,五星级为91-100分,四星级为81-90分,三星级为71-80分,二星级为60-70分,60分以下为一星级。诚信等级每年调整一次。
实行“负面清单”
为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设“高压线”
据了解,四川省司法厅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商定对于违法违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成都先行先试,开展联合治理。目前,有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被例入“负面清单”。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负面清单”呢?
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杨天永告诉记者,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委托的”、“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等12种违法违规情形列入“负面清单”。对纳入“负面清单”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人民法院将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及情节轻重暂停三个月至一年委托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此外,为规范全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四川省司法厅于今年4月27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新的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