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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乐山、遂宁首批试点“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点击率:527发布日期:2016-03-15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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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举行201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会上宣布将在今年启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首批将选取成都、乐山、遂宁试点,并为2015年度四川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四川省十佳消费达人”颁奖。
据四川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介绍,四川省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服务领域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合同监管以及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等方面有所突破,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工商系统共抽检流通领域商品11242个批次,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714件。
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6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四川在今年将启动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以此为抓手,扩大消费需求,确定成都和乐山、遂宁三个市开展试点,以积累相对成熟的经验作法后在全省逐步推开,推动经营者重视和履行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基本规则,促进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形成“放心舒心消费在四川”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四川将充分发挥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对全省各地消费环境状况、各行业商品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价作用,为各级政府研究制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继续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还要强化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深化“诉转案”对接机制。加大“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力度。
据了解,在2015年,工商部门通过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0万余件,举报3858件,投诉511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9244万余元。通过健全12315“诉转案”对接机制、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等方式,着力提高群众投诉处理效率,提升了12315品牌效应。
全省消委系统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深入了解新《消法》,提供咨询服务21万余人次,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近4000次,举办专题论坛或研讨会36次。
在去年开展的“四川省首届十佳消费达人” 、“2015年度四川最美维权人物” 、“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社会影响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