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建与依法治企结合 工作滑坡将被撤销命名
昨(23)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为了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进程,树立诚信守法的国有企业形象,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有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据了解,今年12月下旬,我省将完成第一批国有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命名授牌。《通知》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我省国有企业全员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提升。
创建程序10月下旬考核验收
记者获悉,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批省属创建企业将创建方材料报送省国资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州)属创建企业则报送到市(州)国资委进行审核。
8月下旬,省国资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市(州)国资委将完成第一批创建企业的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第一批省属企业和市(州)属创建企业要在9月30日前,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从10月下旬开始将进行考核验收。12月下旬,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国资委共同命名授牌。
动态管理命名企业可进可出
据了解,此次创建活动将对已命名授牌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国资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共同采取跟进回访、学习观摩、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对示范企业进行质效提升,实施督查指导,对工作滑坡并经指导整改仍然没有起色的示范创建命名企业,按程序撤销命名,确保示范创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知》强调,各企业创建活动要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确定相应的牵头部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落实每项工作,要把创建活动与依法治企工作结合起来。
此外,《通知》还要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记者兰楠 见习记者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