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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10年还不兑现 “老赖”被批捕

点击率:779发布日期:2014-03-12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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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桩本应该在10年前尘埃落定的买卖纠纷案,因被告人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原告迟迟未能获得被欠货款19万余元。近日,在成华区检察院的介入和监督之下,案件被查出真相。2月27日,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这名“老赖”批准逮捕。

2004年11月8日,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胡某与被告何某买卖纠纷一案,认定原告胡某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何某应当支付全部货款,并判决被告何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胡某支付欠款191660元及相关利息、案件受理费。该判决生效后,胡某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但何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013年下半年,原告胡某找到成华区检察院,申请对该案予以法律监督。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何某存在“有财产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于是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则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过核实,公安机关发现,何某是一名包工头,法院判决后一直从事着工程承包的业务,在“一边开公司一边做工程”的情况下,将2007年承包工程所得款25万元、2008年变卖名下房产所获262000元人民币转移,致使判决迟迟无法执行。1月24日,公安机关将何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