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八部门:失信之人将禁乘飞机和软卧

点击率:652发布日期:2014-01-17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中新网1月16日电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近期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备忘录》确定了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今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各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多年来不断探索,形成共识,初步建立了法院与各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制。
一是以各级党委牵头成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网络化查控债务人及其财产。
二是共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
三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监管机构、企业推送,由其在融资、置产、出境、注册公司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格限制。
江必新称,截至1月15日12时,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920名。其中自然人46519名,法人9401名,点击量达到222.7万余次。1669名因主动偿债而从名单库中删除。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与工、农、中、建、交、民生、中信、光大、华夏、广发等商业银行以及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了信用惩戒协议,银行业已经限制1.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江必新指出,《备忘录》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对象。包括两类人: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二)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内容。最高法院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三)确定了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理人员等。
(四)明确了信用惩戒的实施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在媒体广为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