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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在蓉召开

点击率:2403发布日期:2022-03-15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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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上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组织召开 “3·15”纪念座谈会。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省消委成员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参会。

 


四川省消委主任叶壮在讲话中指出,2021年省消委成员单位和各级消委组织积极动员团结社会各界力量,着力创新教育方式,更加注重消费引导,不断强化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不法行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新的一年,各级消委组织要紧扣中心大局,促进日常消费和消费升级,培植消费增量,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在稳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共促消费公平,推动完善法律制度,引导科技向善,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代际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要凝聚社会力量,共同画好消费维权同心圆,推动生产者把质量挺在前面、经营者把诚信挺在前面、消费者把理性消费挺在前面、监管者把公正挺在前面、监督者把公平挺在前面,合力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消费环境好不好,消费者最有发言权。会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委常务副主任万鹏龙发布四川省2021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据介绍,2021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调查工作历时4个月,覆盖全省21个市州,收回调查样本6.9万份,总指数评分为82.8分,较2020年提升0.9分。“消费环境”、“消费类别”、“消费维权”三项一级指标分别上升至84.1分、83.5分、80.0分。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双碳”战略实施,省消委还开展了农村消费市场和绿色低碳消费专项调查。针对调查结果,万鹏龙建议,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将消费安全和消费公平摆在突出位置;要补齐维权保障短板,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多渠道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提振消费信心和动能。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委执行副主任孙强宣读了四川省“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表彰决定。此次选树的10名年度人物来自各行各业,多年来积极投身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传播了消费维权正能量,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促进消费公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座谈会上,腾讯、美团、抖音、省网商协会代表互联网企业宣读“共促消费公平”宣言,承诺将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依法经营、科技向善,共建绿色互联网生态。“3·15”志愿者向全省消费者发起“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消费倡议,共同倡导文明节俭、理性消费、光盘行动、低碳消费、节能环保的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