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发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企业、个人、 社会组织行为的引导、约束作用,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2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强化疫情信用监管 维持稳定社会秩序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各相关部门(单位、地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督管理,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失信事件积极查处和及时曝光。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制造传播谣言等严重失信行为和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地区) 要严格依法认定和发布“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在七个工作日内归集共享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和部门(单位、地区)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
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打好疫情阻击战
同时,《通知》明确,四川省各相关部门(单位、地区)要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严重失信对象开展联合惩戒,对涌现出的诚信优秀典型给予联合激励,让“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此外,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联合奖惩案例及时反馈,并由四川省发改委统一向国家上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要求自行上报。以上两类信息,将按照七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并报送至“信用四川”邮箱(地ilt: scxy@sc.c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