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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黑名单”联合惩戒显成效

点击率:342发布日期:2019-08-21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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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是人社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6”专项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手段。我们特别推出“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向社会和公众传递根治欠薪的决心和意志,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舆论氛围。

 这一期,一起来看四川是怎么做的——

2019年3月,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在办理900万元融资时受到限制。原来在2018年,该公司因拖欠工资4万余元被旺苍县人社局处以罚款并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公司支付了工资、缴纳了罚款,并书面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决不再拖欠工资。

这是四川省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为手段,推动实现根治欠薪目标,出重拳严惩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一个缩影。

2018年以来,四川省将严重欠薪企业依法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实行发改、财政等30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对企业融资贷款、招投标、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限制,促使企业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不愿欠薪,推动全社会形成欠薪可耻的氛围。

No.1

出台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在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动态管理及联合惩戒程序,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

No.2

积极搭建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系统

省发改委、人社厅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系统,实现联合惩戒信息在四川省范围内交换共享、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提醒、实时响应、多方应用、直接反馈等功能,提高联合惩戒的及时性、准确性,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惩戒效用。

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共将16家用人单位或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对其进行了部门联合惩戒。其中,有5家“黑名单”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共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181.8万元;对其他未按要求整改的“黑名单”企业,有6家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了社会公布,2家因在惩戒期内未整改被延长为2年惩戒期限,3家被限制参与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活动,1家被限制银行贷款和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