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和《成都市全面深化国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成委厅[2020]87号)文件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拟定稿)》(以下简称《方案》)。
1月25日,《方案》专家研讨会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受邀出席并对《方案》的完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相关负责人向参会专家介绍了《方案》的基本内容、修订背景及推进情况。据介绍,《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工作要求三方面内容,其中,改革措施部分包含十三条举措,对企业开办时间、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登记等具体事项提出改革建议。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在《方案》中多次对企业主体的“诚信”情况进行强调。一方面,将实行企业名称登记申报承诺改革试点,申报人申报的企业名称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填写《企业名称登记申报告知承诺书》,对于欺骗、误导公众、损害国家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另一方面,为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将改革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制为行政确认制,以申请人自主申报和信用承诺为基础,登记机关将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公示告知和承诺书,供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对于实行确认制登记的市场主体,相关部门也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等公示平台公开相关监管执法信息。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方案》的制定和改革举措表示高度肯定,认为《方案》涵盖内容广泛、具体、全面,涉及企业开办的方方面面,希望《方案》的实施,能推动“放管服”改革,以及市场主体进入和推出机制的完善,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助力成都打造国际化标杆城市。
“应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与信用软环境相结合,让信用更精准的服务企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从协会角度对《方案》的内容发表了观点,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推动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级、事后信用监管”机制,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倡导诚实守信经营;三是“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内容是服务,应在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信用监管,帮助企业树立服务意识,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