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向各会员单位及各行业企业发布《关于做好评级机构等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五各方面倡导各会员单位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此次发布《通知》是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及践行《川发改信用〔2020〕34号文》的通知要求,以此号召企业积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充分认清防控形势,及时掌握防控动态,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各会员单位要坚决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要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准备口罩、消毒用品、测温枪等防疫用品,为返岗复工和恢复生产经营做好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企业复工备案和报告制度。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报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行政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有序组织复工。在单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尽量推迟复工时间,或实行错峰上下班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弹性工作制,尽量少集中、少开会。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开展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办公场所消毒杀菌及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我会反映。
严格遵守各地及日常防控管理要求。各会员单位员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安排复工;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遇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情况必须及时向企业所在地街道(乡镇)或者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要求员工及时就诊。
各评级机构要自觉履行自律和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监督职责,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失信事件积极反馈我会,我会依照法定程序共享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和协会官网(成都信用评估网)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各会员单位及评级机构要注重收集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上报我会,用于宣传成都信用行业抗击疫情的团结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