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第二次征求<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意见函》,向社会公众及相关企业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8月6日,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我会)组织会员单位研读《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群策群力,共同就办法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会韩秘书长向各会员单位介绍了办法形成的背景及基本情况,他表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尤其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和行业评级乱象等频繁发生,失信行为成为最主要的“祸根”,这要求我们要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控和惩戒,严格统一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采取限制、通报、禁入等惩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将对专家信用采取动态评分方式,依据分值等级,对分值高的专家予以减免综合性考核和培训、通报表彰等奖励,对分值较低的专家予以暂停资格、通报、终身不复聘等处罚。
针对办法内容,各会员单位站在第三方评级机构角度,依据自身工作经验和行业实践,就办法的内容框架、操作性、功能区分、条款细节等提出了诸多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会将对会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汇总,并向四川省发改委进行上报,积极推动办法条款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