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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及评标专家失信惩戒办法征求会员意见

点击率:2316发布日期:2019-08-08文章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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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第二次征求<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意见函》,向社会公众及相关企业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86日,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我会)组织会员单位研读《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群策群力,共同就办法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韩清华
会议由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清华主持。出席会议的有: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清华,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秘书长、四川君言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梦,四川正平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利红,四川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苏琳、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王美霞、成都中宏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伍欣、东方安卓(北京)征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郭明玺、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评级专员许朗等。
 
 

我会韩秘书长向各会员单位介绍了办法形成的背景及基本情况,他表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尤其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和行业评级乱象等频繁发生,失信行为成为最主要的“祸根”,这要求我们要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控和惩戒,严格统一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采取限制、通报、禁入等惩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将对专家信用采取动态评分方式,依据分值等级,对分值高的专家予以减免综合性考核和培训、通报表彰等奖励,对分值较低的专家予以暂停资格、通报、终身不复聘等处罚。

针对办法内容,各会员单位站在第三方评级机构角度,依据自身工作经验和行业实践,就办法的内容框架、操作性、功能区分、条款细节等提出了诸多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会将对会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汇总,并向四川省发改委进行上报,积极推动办法条款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