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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受邀参与省发改委评标专家及招投标失信惩戒实施办法研讨会

点击率:2794发布日期:2019-07-09文章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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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为进一步有效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招投标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四川省发改委召开《四川省评标专家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四川省招投标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成都信用协会)受邀参与该研讨会,并对两项办法提出诸多可行建议。

 

 
会议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综合处处长李伟主持。四川省发改委法规处、招投标处、成都市发改委、成都登金科技有限公司、省市场经济诚信建设促进会、成都信用协会、中投国信(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及代表参与了研讨会。
 
 
制定《四川省评标专家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招投标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四川省发改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会议就两项办法向与会单位征求了意见,各单位围绕办法的结构、具体内容、科学合理性、操作性等进行了深入、仔细、热烈地研讨。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综合处处长 李伟
 
其中,《四川省招投标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对惩戒对象、惩戒行为认定、惩戒参与单位、惩戒措施、职能分工、失信信息披露、失信信息披露内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严格、详细地规定。《四川省评标专家失信惩戒暂行办法》提出对评标专家将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评标专家信用评价体系》对其评分,对失信专家进行限制、惩戒、撤销资格等措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综合处处长李伟在会上表示,这两项工作旨在在招投标领域建全信用体系,全面推行使用信用报告,对招投标评标专家建立信用档案,对违规的招投标项目和专家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主体的制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此外,省发改委不断改革创新,拟推行在招投标项目审批前必须要查询信用记录和使用信用报告,目前正向全省工程领域试点。
 
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韩清华
 
针对办法内容,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清华在会上提出多项建议,得到省发改委高度认同。他表示,目前招投标领域存在暗箱操作,项目层层分包等违法违规现象,造成烂尾工程和国家资产流失等严重影响。要让评标专家在“阳光下”评标,招投标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应全面加强信用监管,在事前实行信用承诺,在事中进行信用评级,在事后加强信用监管,促进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政策制定后,要推动所有政府部门落实使用信用报告,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保证评级的公平、公正、公开。此外,办法中的《评标专家信用评价体系》分值权重可稍作调整,可增加限制性条款,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可一票否决。
 
此前,成都市在招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已实施了两年,实施效果良好。现在,招标方与投标方在参与招投标时都要查信用。根据评分标准,投标人出具信用报告,评分专家评分时会对其加分。此项工作的实施,成都信用协会也贡献了不少力量,我会近年来不断倡导以用促建,拓展信用报告的场景应用。
 
会议还对其他事宜进行了研究,征求意见后,这两项办法将在今后适时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