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受邀参加了由四川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的座谈会,重点讨论了四川在行政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如何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如何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强调了对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报告的备案管理。
座谈会明确企业在参与行政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活动时必须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按照规范程序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出具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可重复使用。
当天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发改委综合信用处、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自贡市、眉山市发改委,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四川经济市场诚信建设促进会、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四川项目管理协会,中投国信四川分公司、成都登金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此次会议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要求。
为建立完善四川省相关顶层设计,四川省发改委去年委托我会组织起草了7个系列配套文件。包括《四川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和是要信用报告的意见》、《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开展信用承诺和使用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四川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四川省企业信用报告编制指南》、《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管理事项中信用报告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上,我会起草的7个文件得到四川省发改委综合信用办及其他与会代表高度肯定,认为此项工作应加快推进。各与会代表围绕文件的完整性、内容的科学性、具体条款的合理性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四川省发改委信用综合处处长李伟表示,此次制定的系列文件全面贯穿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让信用监管成为新型监管手段,将有效地促进社会治理。此次在公共交易领域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评级机构备案是一项试点工作,也是创新工作。本次工作不仅重视四川信用制度的顶层设计,还要以用促建,加强信用场景应用,培育信用市场,加快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会韩秘书长在会上表示,推动四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宣传信用文化,推动信用发展,健全信用体系,培育信用市场,打造信用品牌。
韩秘书长还建议要加强信用人才的培训,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以用促建;同时也要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对此,要统一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在评级中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坚持1个公共标准加N个行业标准的模式进行信用评级,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与会单位代表围绕人才培养、评级机构的规范和管理,评级收费方式,评级报告的制作和使用,评级产业的培育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